←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芯汇都市景苑和芯汇都市商业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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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27号 苏州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芯汇都市景苑”“芯汇都市商业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北河泾街道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民乐路规划向南延伸段(未命名)以东、蠡太路北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胡巷街”)及轨道交通2号线大湾站1号出入口以南、吴韵路以西、蠡太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芯汇都市景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ìnhuìdūshì Jǐng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HUIDUSHI JINGYUAN   二、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相城大道东侧绿化带以东、蠡太路以南、吴韵路以西、北河泾(河道、俗称)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大湾街”)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芯汇都市商业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ìnhuìdūshì Shāngyè 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NHUIDUSHI SHANGYE 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芯汇都市景苑和芯汇都市商业广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27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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