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香漫商业广场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8〕28号
苏州晟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香漫商业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北路以东、沙田浜(系香漫雅园南侧河道、俗称)以南、兴中路北侧规划用地以西、兴中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香漫商业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āngmàn Shāngyè 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ANGMAN SHANGYE 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香漫商业广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28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