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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尹和新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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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42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尹和新村”地名命名的函》(郭办申〔2018〕26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苏州市吴中建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吴中区郭巷街道潦泾路及其东侧规划用地以东、尹苑路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南、吴淞江路西侧规划用地以西、普惠路规划延伸段(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成的住宅区命名为“尹和新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ǐnhé Xīnc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INHE XINCU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尹和新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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