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绿苑”和“翡丽墅”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8〕41号
苏州绿地太湖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绿苑”“翡丽墅”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滨湖街道区域内的2个住宅区地名予以命名。
一、绿苑
将夏蓉街东侧绿化带以东、三船路(河道、俗称、下同)南侧绿化带以南、秋枫街以西、庞杨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绿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ǜ 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V YUAN
二、翡丽墅
将夏蓉街东侧绿化带以东、东学院河(河道、俗称)南侧绿化带以南、秋枫街以西、三船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翡丽墅”。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ěilì Sh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EILI SHU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绿苑”和“翡丽墅”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41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