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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相城区望亭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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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44号
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调整命名的函》(望政发〔2018〕3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望亭镇区域内的4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调整
(一)将“吴泗泾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湖亭路(暂名)。经调整后,“吴泗泾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北起湖亭路(暂名)、至南折西、至项路村董项浜自然村止。
(二)将“湖亭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巨项路。经调整后,“湖亭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东起巨项路,至西折北复折西北、至迎湖村路止。
(三)将“紫竹街”指称道路的南起点调整为光明街。经调整后,“紫竹街”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南起光明街、北至牡丹路。
二、道路地名命名
将位于御亭路南,东起湖亭路、西至迎湖村朱家桥自然村无名道路(地名规划方案名“朱家桥路”)的道路命名为“稻花香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àohuāxiāng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AOHUAXIANG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相城区望亭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4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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