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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萃雅院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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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46号
苏州泊萃湾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萃雅院”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滨湖街道绿化带以东、东学院河(系东太湖大道南侧河道、俗称,下同)南侧绿化带以南、松陵大道西侧绿化带以西、三船路(河道、俗称,下同)北侧绿化带以北;以及秋枫街以东、东学院河南侧绿化带以南、绿化带以西、三船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萃雅院”。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uìyǎ 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UIYA 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萃雅院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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