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萃雅院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8〕46号 苏州泊萃湾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萃雅院”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滨湖街道绿化带以东、东学院河(系东太湖大道南侧河道、俗称,下同)南侧绿化带以南、松陵大道西侧绿化带以西、三船路(河道、俗称,下同)北侧绿化带以北;以及秋枫街以东、东学院河南侧绿化带以南、绿化带以西、三船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萃雅院”。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uìyǎ 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UIYA 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萃雅院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46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