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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大河华章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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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55号
苏州华运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大河华章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松陵镇万湖路以东、运东大道以南、庞山路以西、运河中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大河华章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àhéhuázhāng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AHEHUAZHANG 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大河华章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5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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