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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雁归来院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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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56号
苏州市龙盈泰投资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雁归来院”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金庭镇龙洞山港(系太湖美山庄东侧河道、俗称,下同)水域及江苏省西山水位站以东、林屋路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及龙洞山港水域以南、洞山港(系翠峰山庄西侧河道、俗称)以西、太湖水域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雁归来院”。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ànguīlái 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NGUILAI 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雁归来院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5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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