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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邻商务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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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69号
苏州合和商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锦邻商务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苏锦街道平泷路北侧规划用地以东、锦莲河(系齐莲桥所跨河道、俗称)以南、齐溪街以西、平泷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锦邻商务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ǐnlín Shāngwù 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LIN SHANGWU 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邻商务广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6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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