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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长枫雅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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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80号
苏州诺德瑞源置地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长枫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木渎镇枫瑞路东侧住宅楼以东、花苑东路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下同)南侧规划用地以南、长石河(系长浜路西侧河道、俗称,下同)西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下同)以西、南河(俗称,下同)以北,以及枫瑞路东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以东、沈东路规划延伸段(未命名,下同)及枫瑞路东侧住宅楼以南、长石河西侧规划道路以西、花苑东路规划向东延伸段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长枫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ángfēng 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ANGFENG YAYUAN
为便于管理和方便当地居民生活,以花苑东路规划向东延伸段及其南侧规划用地等为界,将“长枫雅苑”指称住宅区划分为“长枫雅苑南区”和“长枫雅苑北区”两个组团区:
“长枫雅苑南区”指称的范围为:枫瑞路东侧住宅楼以东、花苑东路规划向东延伸段南侧规划用地以南、长石河西侧规划道路以西、南河以北。
“长枫雅苑北区”指称的范围为:枫瑞路东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以东、沈东路规划延伸段及枫瑞路东侧住宅楼以南、长石河西侧规划道路以西、花苑东路规划向东延伸段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长枫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8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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