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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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为基层整治工作提供具体操作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市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的《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工作指南》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工作指南》的通知(苏府办〔2018〕293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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