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水畔名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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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97号 苏州绿铭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水畔名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虎丘街道京杭大运河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新庄西路南侧规划用地以南、新庄二村及苏州市姑苏城市清洁服务公司金阊分公司汽车运输队西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西、西园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水畔名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ǐpàn Míngzh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UIPAN MINGZHU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水畔名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97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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