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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孙武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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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103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孙武花园”地名命名的函》(吴香办申〔2018〕16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苏州太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吴中区香山街道启丰路东侧规划用地以东、陈华路向东延伸段(未命名)南侧绿化带以南、梅香雅舍西侧新建道路(未命名)以西、孙武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孙武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ūnwǔ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UNWU 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孙武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10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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