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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璞寓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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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105号
苏州建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璞寓”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渭塘镇珍珠湾花园东侧公园及珍珠湖沿岸绿地以东、新燕大道以南、澄阳路西侧绿化带以西、珍珠湖沿岸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璞寓”。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Pú Y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PU YU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璞寓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10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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