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虎丘区浒墅关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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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112号 虎丘区浒墅关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注销调整命名的函》(苏虎浒政〔2018〕3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浒墅关镇区域内的9条道路地名予以注销、调整、命名。   一、道路地名注销   (一)将“浒墅关南路”指称道路地名注销。   (二)将“浒墅关北路”指称道路地名注销。   (三)将“北津东路”指称道路地名注销。   (四)将“宝安路”指称道路地名注销。   二、道路地名调整   将“彩苑街”指称道路的起止点调整为:东北起浒墅关大道(暂名),至西南折西、复折西北,至下塘北街止。   三、道路地名命名   (一)将位于京沪铁路西,东南起跨黄花泾桥梁(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西浒洋桥”)北堍,至西北折北、复折西北,至苏绍高速公路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金鸡心路”)止的道路命名为“浒墅关大道”。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ǔshùguān Dàdà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USHUGUAN DADAO   (二)将位于保卫路东,东起浒墅关大道,至西折西北,至彩苑街止的道路命名为“浒关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ǔguā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UGUAN JIE   (三)将位于彩苑街北,东北起浒墅关大道、西南至桑园路的道路命名为“名蓝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ínglán 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MINGLAN JIE   (四)将位于通浒路规划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通浒路”)南,东北起浒墅关大道、西南至下塘北街的道路命名为“北津桥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ěijīnqiáo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BEIJINQIAO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虎丘区浒墅关镇部分道路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112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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