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金庭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8〕111号 吴中区金庭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函》(金政呈〔2018〕4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金庭镇区域内的5条道路地名予以命名。   一、将位于西洞庭山(岛屿名,下同)北部、主体缘太湖湖岸,东起大桥路,至西折西南、复折南,至衙里路(暂名)止的道路命名为“西洞庭山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dòngtíngshā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DONGTINGSHAN LU   二、将主体位于平龙山南麓,东起西洞庭山路,至西折西北,至衙甪里村衙里自然村止的道路命名为“衙里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álǐ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ALI LU   三、将位于西洞庭山西南部、主体缘太湖湖岸,东南起消夏湾路(暂名),至西北折西、复折北,至衙里路止的道路命名为“夫椒山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ūjiāoshā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UJIAOSHAN LU   四、将主体位于消夏江(河道、俗称)南,东起石公路,至西折南,至蛇山东麓停车场出入口止的道路命名为“消夏湾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āoxiàwā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AOXIAWAN LU   5将位于林屋路东、太湖水域西,西起林屋路,至东折东北、复折西,至林屋路止的道路命名为“谢姑山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ègūshān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EGUSHAN LU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吴中区金庭镇部分道路地名命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111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