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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菁汇巷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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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8〕114号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社区工作委员会: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菁汇巷”地名命名的函》(苏园月亮湾社〔2018〕40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位于斜塘街道区域内,星华街向南延伸段(未命名)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新华路加油站西侧、苏州工业园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东坊首末站东侧),南起江韵路、北至菁汇公寓围墙的道路命名为“菁汇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īnghuì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GHUI XIANG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菁汇巷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8〕11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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