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卢家浜巷和卢家浜桥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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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3号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卢家浜巷”“卢家浜桥”地名命名的函》(苏园唯办〔2018〕4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区域内1条道路地名和1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命名   将位于阳澄湖大道北,东起阳澄环路、至西折西南、至卢家浜桥(暂名)东堍止的道路命名为“卢家浜巷”。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újiābāng Xià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UJIABANG XIANG   二、桥梁地名命名   将位于卢家浜巷西端、跨司马泾(河道、俗称)的桥梁命名为“卢家浜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újiābāng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UJIABANG 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卢家浜巷和卢家浜桥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3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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