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玖誉湾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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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1号 苏州市龙光骏誉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玖誉湾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黎里镇北芦墟港(系浦北路东侧河道、俗称)东侧绿化带及东港路北侧居住区域以东、越江河(系东港路北侧河道、俗称)南侧绿化带以南、芦莘大道西侧商住楼及东港路北侧商住楼以西、东港路及其北侧居住区域和芦莘大道西侧商住楼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玖誉湾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ǔyùwān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UYUWAN 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玖誉湾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1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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