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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朝红桥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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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32号
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朝红桥”地名命名的函》(苏虎枫街办函〔2019〕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虎丘区枫桥街道区域内,位于朝红路、跨马运河(俗称)的桥梁命名为“朝红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áohóng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AOHONG 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朝红桥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3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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