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大荡里路和荷花荡桥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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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43号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大荡里路”“荷花荡桥”地名命名的函》(苏园娄办〔2019〕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街道区域内1条道路地名和1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命名   将位于文萃路西,南起群力路、北至独墅湖大道的道路命名为“大荡里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àdànglǐ 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DADANGLI LU   二、桥梁地名命名   将位于星杭街、跨黄天荡外河(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的桥梁命名为“荷花荡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éhuādàng 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EHUADANG 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大荡里路和荷花荡桥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43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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