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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四季悦湖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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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46号
苏州德尔亚洲碳谷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四季悦湖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江区松陵街道湖景街及其东侧规划用地以东、高新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高新路”)及其南侧规划用地以南、水秀街及其西侧规划用地以西、开平路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四季悦湖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ìjìyuèhú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IJIYUEHU 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四季悦湖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4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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