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三乐湾商务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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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48号 苏州泓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淳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润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鑫润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联合上报的《关于申请“三乐湾商务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金阊街道枫桥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金门路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南、广济南路及其西侧规划用地以西、金门路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枫桥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上塘街及其南侧匝道以南,广济南路、轨道交通2号线石路站1~2号出入口及其它轨道交通设施、广济路及其西侧匝道以西,金门路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北;枫桥路以东、金门路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南、枫桥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西、金门路以北;苏州市第五中学及枫桥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苏州市第五中学以南、枫桥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西、金门路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北;枫桥路以东、苏州市第五中学以南、枫桥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西、金门路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北;以及苏州市第五中学及潮州会馆以东、上塘街以南、枫桥路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西、苏州市第五中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三乐湾商务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ānlèwān Shāngwù 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ANLEWAN SHANGWU 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三乐湾商务广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48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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