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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巨塔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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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47号
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巨塔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木政呈〔2019〕1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苏州市惠民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在跨吴中区木渎镇、虎丘区横塘街道区域,位于晋福桥路以东、中山东路南侧绿化带以南、巨塔河(俗称)西侧绿化带以西、北枕江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巨塔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ùtǎ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UTA 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巨塔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47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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