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萃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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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58号 苏州和拓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萃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东侧绿化带以东、新胥路南侧规划用地以南、苏州市地方海事局太湖海事所和苏州市公安局水上警察支队太湖巡逻大队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西、胥江(河道名)北岸绿化景观带及子胥路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子胥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萃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uì 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UI 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萃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58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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