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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上贤雅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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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61号
苏州茂龙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上贤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虎丘区狮山街道黄浦街以东、竹园路及香缇华苑以南、香缇华苑以西、徐思河(系香缇华苑南侧河道、俗称)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上贤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àngxián 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SHANGXIAN 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上贤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6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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