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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海和云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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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68号
苏州工业园区园恒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海和云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钟南街以东、共耀路以南、锦溪河(系锦溪街西侧河道,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西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以西、港田路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海和云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ǎihé Yún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AIHE YUN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海和云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6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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