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龙西大厦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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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70号 吴中区人民政府长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龙西大厦”地名命名的函》(长街办〔2019〕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长桥街道龙西路以东、苏州威芳服饰有限公司宗地以南、聚宝苑及其北侧民宅(门牌号为:宝带西路150号)以西、宝带西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高层建筑物命名为“龙西大厦”。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óngxī Dàshà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LONGXI DASHA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龙西大厦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70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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