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棠前如苑和棠前商业中心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府地名函〔2019〕82号
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棠前如苑”“棠前商业中心”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通安镇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通墅路西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西泾湾路”,下同)以东、普陀山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长巷河路”)南侧绿化带以南、通墅路西侧绿化带以西、棠前商业中心(暂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棠前如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ángqián Rú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ANGQIAN RUYUAN
二、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通墅路西侧规划道路以东、棠前如苑以南、通墅路西侧绿化带以西、青城山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青城山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棠前商业中心”。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ángqián Shāngyè Zhōngx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ANGQIAN SHANGYE ZHONGXI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棠前如苑和棠前商业中心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82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