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棠前如苑和棠前商业中心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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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82号 苏州首开佳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棠前如苑”“棠前商业中心”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虎丘区通安镇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通墅路西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西泾湾路”,下同)以东、普陀山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长巷河路”)南侧绿化带以南、通墅路西侧绿化带以西、棠前商业中心(暂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棠前如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ángqián Rú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ANGQIAN RUYUAN   二、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通墅路西侧规划道路以东、棠前如苑以南、通墅路西侧绿化带以西、青城山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青城山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棠前商业中心”。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ángqián Shāngyè Zhōngx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ANGQIAN SHANGYE ZHONGXI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棠前如苑和棠前商业中心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82号).pdf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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