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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吴剑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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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人〔2019〕3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剑同志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免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职务;
杨暋昀同志任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薄建新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沈建同志任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免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周红硕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狄克春同志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丁奇同志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王群同志任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虎丘分局)政委,免去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政委职务;
李晶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免去黄戟同志兼任的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冯炯同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9日
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吴剑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苏府人〔2019〕3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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