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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锐名大厦和惠珑大厦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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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106号
苏州太湖人才金港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锐名大厦”“惠珑大厦”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对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松陵街道区域内的2个高层建筑物地名予以命名。
一、锐名大厦
将你们在规划道路(地处财智汇商务大厦和道谷商务大厦东侧、徕德商务大厦和金帆大厦西侧,未命名)以东、惠珑大厦(暂名)南侧规划用地以南、规划道路(地处徕德商务大厦和金帆大厦东侧,融和大厦、鑫蹊商务大厦和德博商务大厦西侧,未命名)以西、新建道路(地处财智汇商务大厦北侧、未命名)以北范围内建设的高层建筑物命名为“锐名大厦”。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Ruìmíng Dàshà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RUIMING DASHA
二、惠珑大厦
将你们在规划道路(地处财智汇商务大厦和道谷商务大厦东侧、徕德商务大厦和金帆大厦西侧,未命名)以东、徕德商务大厦南侧规划用地以南、规划道路(地处徕德商务大厦和金帆大厦东侧,融和大厦、鑫蹊商务大厦和德博商务大厦西侧,未命名)以西、锐名大厦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高层建筑物命名为“惠珑大厦”。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ìlóng Dàshà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ILONG DASHA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锐名大厦和惠珑大厦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10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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