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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华星光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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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府地名函〔2019〕130号
姑苏区人民政府苏锦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锦华星光花园”地名命名的函》(苏街办〔2019〕34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苏锦街道锦华星光苑东侧规划道路(未命名)以东、锦华星光苑北侧新建道路(未命名)以南、广济北路西侧绿化带及规划用地以西、锦华星光苑南侧规划道路(未命名)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锦华星光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ǐnhuáxīngguāng 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NHUAXINGGUANG HU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 标志》(GB 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文档附件: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锦华星光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19〕130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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