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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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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方案》已经市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切实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吸引力,鼓励引导市民绿色出行,经研究,特制定苏州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
一、实施范围。苏州市区常规公交、轨道交通、有轨电车。
二、实施对象。苏州市民卡(高龄卡除外)、江苏交通一卡通卡。
三、换乘方式。可享受优惠的换乘方式包括: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轨道交通与有轨电车、有轨电车与常规公交的相互换乘,以及常规公交间换乘、有轨电车间换乘。
四、优惠幅度。持苏州市民卡刷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本次刷卡与前次刷卡间隔90分钟内,本次刷卡基础票价最高减2元。即换乘基础票价不高于2元的,免费换乘;换乘基础票价高于2元的,基础票价减2元。
五、相关调整。换乘优惠政策出台的同时,同步取消现行常规公交3、4、10、11月基础票价减1元的季节性票价优惠政策,同步取消高龄卡、老年月票卡保险费收取及年度审验。
六、实施时间。本政策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区公共交通换乘优惠政策方案的通知(苏府办〔2019〕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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