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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东方文荟苑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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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东方文荟苑”地名调整的函》(苏园斜塘办〔2019〕17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东方文荟苑”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文荟泾(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东侧绿化带及文荟苑路以东、上段港(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南侧绿化带及其南侧绿地以南、星塘街西侧绿化带及上段港南侧绿地以西、普惠路以北;文荟泾东侧绿化带以东、普惠路以南、文荟苑路以西以北;文荟苑路及文荟泾东侧绿化带以东、普惠路以南、星塘街西侧绿化带以西、蔺谊路北侧绿化带以北;普惠路北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马上巷”,下同)以东、文华泾(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以南、朝前路以西、普惠路以北;普惠路北侧新建道路以东、文华泾北侧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西上段路”)以南、朝前路以西、文华泾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东方文荟苑地名范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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