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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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精神,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苏府办〔2020〕22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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