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相城区黄桥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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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人民政府黄桥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部分道路桥梁地名调整命名的函》(相黄办〔2019〕5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相城区黄桥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和3座桥梁地名予以命名,跨相城区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区域的1条道路地名予以调整。 一、道路地名调整、命名 (一)将跨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区域的“永方路”指称道路的北止点调整为春秋路向东延伸段(未命名、下同)。经调整后,“永方路”指称道路跨元和街道、黄桥街道区域,南起阳澄湖西路向西延伸段(未命名),向北折西北至春秋路向东延伸段。 (二)将位于华元路北,东起永方路、西至苏埭路的道路命名为“粉青桥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ěnqīngqiáo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ENQINGQIAOJIE 二、桥梁地名命名 (一)将位于永方路、跨朝阳河(未命名、俗称)的桥梁命名为“永方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ŏngfāng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ONGFANGQIAO (二)将位于荷馨街、跨窑塘河(未命名、俗称)的桥梁命名为“荷馨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éxīn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EXINQIAO (三)将位于粉青桥街、跨圩底港(河道,未命名、俗称)的桥梁命名为“粉青桥”。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ěnqīngQiáo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FENQINGQIAO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相城区黄桥街道部分道路桥梁地名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8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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