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久寻花园的复函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苏州祥龙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久寻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长桥街道迎春路东侧居住区域(未命名、俗称“嘉宝花园”)以东、北干河(地处月浜二村北侧,未命名、俗称)南侧绿化带以南、夏莲河(地处夏莲花园西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西侧绿化带以西、夏莲巷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久寻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ǔxún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JIUXUN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久寻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36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