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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湖湾天地商务广场和湖湾天地华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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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置地(苏州)地产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湖湾天地商务广场”“湖湾天地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江陵街道区域内的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和1个住宅区地名予以命名。
一、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规划道路(地处太湖苏州湾沿岸、未命名)东侧绿化带以东、规划道路(地处太湖苏州湾沿岸、未命名)东侧规划用地以南、湖湾天地华庭(暂名)以西、古塘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下同)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湖湾天地商务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úwāntiāndìShāngwù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WANTIANDISHANGWUGUANGCHANG
二、住宅区
将你们在湖湾天地商务广场以东、规划道路(地处西湖花苑西区西侧、未命名,下同)西侧规划用地以南、规划道路及其西侧规划用地以西、古塘路规划向西延伸段及其北侧规划用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湖湾天地华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úwāntiāndìHuá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HUWANTIANDIHUA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湖湾天地商务广场和湖湾天地华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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