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朱建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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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朱建明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免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邢静同志任市地方志办副主任; 范志伟同志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免去市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职务; 周钰林同志任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免去市河道管理处处长职务; 沈明星同志任市农村干部学院副院长,免去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曹俊同志任苏州图书馆馆长,免去市公共文化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吴敬宇同志市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诸晓春同志市地方志办副主任职务(另有任用); 免去叶剑同志市农村干部学院副院长职务(另有任用); 王卫平同志不再兼任苏州图书馆馆长职务。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市政府关于朱建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苏府人〔2020〕10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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