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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太湖朗润商务中心和太湖朗润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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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绿港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太湖朗润商务中心”“太湖朗润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江区江陵街道区域内的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和1个住宅区地名予以命名。
一、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规划道路(地处太湖大堤东、未命名)东侧绿化带以东、规划道路(地处花港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下同]南、未命名)以南、太湖朗润花园(暂名)以西、规划用地(地处古塘路规划向西延伸段[未命名,下同]北侧)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太湖朗润商务中心”。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àihúlǎngrùnShāngwùZhōngx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AIHULANGRUNSHANGWUZHONGXIN
二、住宅区
将你们在太湖朗润商务中心以东、规划道路(地处花港路规划向西延伸段南、未命名)及轨道交通设施以南、规划道路(地处西湖花苑西区西侧、未命名)及轨道交通设施以西、规划用地(地处古塘路规划向西延伸段北侧)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太湖朗润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àihúlǎngrùn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AIHULANGRUN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太湖朗润商务中心和太湖朗润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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