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舟山花园路起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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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舟山花园路”地名调整的函》(吴香办呈〔2020〕2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香山街道区域内的“舟山花园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北塘路。经调整后,“舟山花园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西南起北塘路、东北至陈华路。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舟山花园路起点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64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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