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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舟山花园路起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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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舟山花园路”地名调整的函》(吴香办呈〔2020〕22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香山街道区域内的“舟山花园路”指称道路的起点调整为北塘路。经调整后,“舟山花园路”指称道路的起止点为:西南起北塘路、东北至陈华路。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舟山花园路起点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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