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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望湖玫瑰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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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湖昱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望湖玫瑰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甪直镇甫澄中路东侧绿化带以东、无名道路(地名规划方案名“包家厍路”)以南、新建道路(未命名)及规划道路(未命名)以西、庆丰港(系紫竹园北侧河道,未命名、俗称)北侧无名道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望湖玫瑰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ànghúMéiguī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WANGHUMEIGUI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望湖玫瑰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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