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融悦湾雅苑和融悦湾商业中心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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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融拓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融悦湾雅苑”“融悦湾商业中心”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太湖街道区域内的1个住宅区地名和1个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地名予以命名。 一、住宅区 将你们在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塔韵路”)东侧绿化带以东、五湖路南侧绿化带及溪霞路规划向南延伸段(未命名,下同)西侧规划用地以南、溪霞路规划向南延伸段西侧规划用地以西、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景周街”)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融悦湾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Róngyuèwān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RONGYUEWANYAYUAN 二、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 将你们在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渔浦街”)以东、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景周街”)以南、溪霞路规划向南延伸段西侧规划用地以西、天颜路北侧绿化带以北,以及新建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塔韵路”)东侧绿化带以东、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景周街”)以南、规划道路(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渔浦街”)以西、天颜路北侧绿化带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融悦湾商业中心”。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RóngyuèwānShāngyèZhōngxī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RONGYUEWANSHANGYEZHONGXI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融悦湾雅苑和融悦湾商业中心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62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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