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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春江泊月雅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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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春江泊月雅苑”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吴中区胥口镇胥进路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胥进路”)以东、胥欣路以南、胥忆街以西、腾胥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春江泊月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ūnjiāngbóyuè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CHUNJIANGBOYUEY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春江泊月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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