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孙武花园地名范围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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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民政府香山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孙武花园”地名调整的函》(吴香办呈〔2020〕38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孙武花园”指称住宅区的地名范围调整为:吴中区香山街道沈家泾(系沈家泾桥所跨河道,未命名、俗称,下同)东侧绿化带以东、陈华路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陈华路”,下同)南侧绿化带以南、渔帆路向北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渔帆路”)以西、孙武路北侧绿化带以北,新建道路(地处梅香雅舍西侧,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河家浜街”,下同)以东、陈华路延伸段南侧绿化带以南、沈家泾西侧绿化带以西、孙武路北侧绿化带以北,以及启丰路东侧规划用地以东、陈华路延伸段南侧绿化带以南、新建道路以西、孙武路北侧绿化带以北。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孙武花园地名范围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85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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