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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平绣路和平绣雅苑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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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丘区东渚街道办事处: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平绣路”“平绣雅苑”地名命名的函》(东政函〔2020〕1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东渚街道区域内的1条道路地名和1个住宅区地名予以命名。
一、道路地名命名
将位于渚镇路北、平绣雅苑(暂名)南侧,东北起长秀路、至西南折西、至镇湖路(地处平绣雅苑[暂名]西侧、纵贯秀岸花园一区和秀岸花园二区,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下同)止的道路命名为“平绣路”。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PíngxiùLù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PINGXIULU
二、住宅区地名命名
将你们在芦里口河(未命名、俗称,下同)东侧绿化带以东、秀岸河(系长秀路南侧规划河道,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侧绿化带以南、南庄上河(地处秀岸花园一区东侧,未命名、俗称)西侧绿化带以西、平绣路以北,以及镇湖路以东、秀岸河(系长秀路南侧河道,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南侧绿化带以南、芦里口河西侧绿化带以西、平绣路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平绣雅苑”。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PíngxiùYǎyuà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PINGXIUYAYUAN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平绣路和平绣雅苑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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