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运河铂湾金融广场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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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高融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运河铂湾金融广场”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虎丘区狮山街道三慧街规划向南延伸段(未命名,下同)以东、运河铂湾澜庭以南、运河路及运河铂湾澜庭以西、竹园路以北,滨河路及其东侧轨道交通设施以东、运河铂湾澜庭及灵岩街规划向东延伸段(未命名,下同)以南、三慧街规划向南延伸段及运河铂湾澜庭以西、竹园路及滨河路东侧轨道交通设施以北,以及滨河路以东、运河铂湾澜庭以南以西、灵岩街规划向东延伸段以北范围内建设的综合性大型建筑区域命名为“运河铂湾金融广场”。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ùnhéBówānJīnróngGuǎngchǎ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YUNHEBOWANJINRONGGUANGCHA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运河铂湾金融广场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06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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