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溪和花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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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卓元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溪和花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相城区阳澄湖镇济民塘(河道,未命名、俗称)东侧绿地以东、百万溇(河道,未命名、俗称)及聆湖丽墅以南、圣堂河(未命名、俗称)以西、苏州苏嘉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东侧绿地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溪和花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īhéHuāyuán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XIHEHUAYUAN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溪和花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18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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