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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天鹅港大街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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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人民政府太湖街道办事处:
你办上报的《关于申请“天鹅港大街”地名命名的函》(吴太管委〔2020〕69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申报的位于吴中区太湖街道区域内,南橘林街、北橘林街西,起点为新建道路(横贯融悦湾商业中心、融悦湾雅苑,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景周街”)、止点为友翔路的道路命名为“天鹅港大街”。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iān’égǎngDàjiē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IAN’EGANGDAJIE
你们要加强对相关单位正确使用标准地名的指导,及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落实地名标志的制作、设置工作。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天鹅港大街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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