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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同文华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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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同文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金阊街道彩香路以东,香雪海路规划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吉祥王巷”)以南,无名道路(位于彩香路东,地名规划方案名“东虹桥巷”)及胡家浜(里弄名,下同)43~46、48~52号居住区域以西,胡家浜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胡家浜”)及胡家浜43~46、48~52号居住区域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同文华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óngwénHuá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ONGWENHUA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同文华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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