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同文华庭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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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关于申请“同文华庭”地名命名的函》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将你们在姑苏区金阊街道彩香路以东,香雪海路规划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吉祥王巷”)以南,无名道路(位于彩香路东,地名规划方案名“东虹桥巷”)及胡家浜(里弄名,下同)43~46、48~52号居住区域以西,胡家浜延伸段(未命名、地名规划方案名“胡家浜”)及胡家浜43~46、48~52号居住区域以北范围内建设的住宅区命名为“同文华庭”。 地名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óngwénHuátíng 地名标志汉语拼音拼写形式:TONGWENHUATING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制作、设置地名标志。 此函。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关于同意命名同文华庭的复函(苏府地名函〔2020〕131号) 相关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share-1').share(); img#imgConac { height: 55px; } 网站导航: 中国政府网 苏州辖市(区)网站 苏州市政务网站 省(区市)政府网站 江苏省设区市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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